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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34个县均达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
添加时间:2015-10-23    阅读次数:1121

吉林34个县均达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
据教育部网站消息,9月20日至25日,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吉林省申报的38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(市、区,以下简称县)进行了督导检查。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《义务教育法》《教育督导条例》和《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》,按照教育部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以及教育部与吉林省政府签署的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》相关要求进行的。督导检查组本着“公平公正、严格把关”的原则,对38个县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。审核中有4个县的部分指标未达到要求,依据规定,这4个县未能通过本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。

  督导检查组分9个小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34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,共随机抽查学校314所,其中小学144所,初中96所,一贯制学校37所,完全中学15所,教学点22个。检查中,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、数据;召开了人大代表/政协委员、校长、教师、家长座谈会共136个;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15285份,回收有效问卷15260份;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,征求了公众意见。